各单位、教学科研团队:
根据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论证实施细则(试行)》(西电实验〔2021〕2号),现就2022年下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2022年上半年集中论证有关情况
2022年上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,共有71项大型仪器设备提交论证申请,经查重评议、审核论证和论证会质询,有62项通过全部论证程序,9项未通过。经梳理汇总,未通过原因主要有:
(一)“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承诺及打算”未通过审核
共享承诺表述含糊不清,没有明确表明开放共享意愿,或不开放共享的理由不充分、站不住脚。如“满足某前提下对外开放”、“在一定范围内开放共享”、“设备服务的项目保密或设备功能特殊不能开放”等。
(二)内容未通过审核
1.材料中所述仪器设备前后不一。如:前为“信号源分析仪”,后为“PXI矢量收发信机”;
2.预计年度运行机时过低。如:该设备采购后预计年度运行机时数可达110小时;
3.选型理由不充分。仅调研一个产品,没有对设备功能、相关技术指标及价格等的先进性、适用性、合理性、排他性等进行比较分析;
4.保障性条件不满足。如:未填写存放地,或内容与实际不符;
5.涉及危险性的设备未进行安全评估,无应急处理预案。
(三)查重评议未通过
1.二级单位没有进行设备查重,“查重评议情况”填写敷衍了事;
2.重复购置无充分、过硬理由。
二、2022年下半年大型仪器设备购置集中论证工作
(一)论证范围
1.拟利用财政性资金或学校自有资金购置,直接用于教学科研、技术开发及其他科技活动的,单台套或批量价值在4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(含软件)和科研设施;
2.此前论证结论为“重新论证”的仪器设备。
根据论证结论两年内有效的原则,凡在2024年10月前拟通过申报项目、申请专项等方式筹集资金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的,均可纳入本次集中论证。请各单位、教学科研团队提前规划仪器设备采购计划,避免因未及时完成论证导致采购计划推迟。
(二)论证步骤
第一步:申购人填写论证材料。请各申购人认真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》(附件1),若属进口仪器设备的,需同时填写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》(附件2)。
第二步:二级单位初审。各单位、教学科研团队依据本学科发展、经费落实等实际情况,进行查重评议和论证审核,审核通过后单位负责人在论证报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。审核通过的材料汇总并填写《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》(附件3),于10月14日18:00前将附件1、附件2、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@xidian.edu.cn,同时,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117。
第三步:学校集中论证。实验室与设备处将对查重评议和论证审核情况进行复核(复核情况将计入二级单位有关考核评价结果),并按照学科类别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论证。对如下情况将从严把关:
1.不纳入公共平台统一管理;
2.资产系统(https://zcgl.xidian.edu.cn)、共享系统(https://dygx.xidian.edu.cn)中已登记的仪器设备和此前论证通过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仪器设备(附件4),可通过共享支撑当前研究;
3.对仪器设备刻意拆分、打包或未使用规范名称;
4.保障性条件(物理空间、水、电、环境等)未落实;
5.满足阶段性使用需求,可通过购买服务解决。
第四步:完善论证报告并备案。论证会结束后,实验室与设备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二级单位反馈论证意见。意见反馈后,申购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论证报告的修改完善,并就设备购置、运行管理、物理空间、人员保障等事宜进行沟通落实,由二级单位统一将修改后的论证材料汇总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bc@xidian.edu.cn,同时,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再次提交至南校区办公楼117。
(三)其他要求
1.请各单位加强统筹谋划,确定专人负责,及时传达部署,认真填报审核,有任何情况或问题可随时联系实验室与设备处;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29-81891881
张欣萌 15129393077,袁雨凡 18710964261
2.学校严格落实“无论证,不预算”工作机制。论证是安排预算和购置设备的前置条件,通过购置论证后,方可设法申请预算。凡没有通过论证的大型仪器设备,将不被考虑纳入学校财政性资金或自有资金预算安排。
附件:1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审批表
2.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
3.拟购大型仪器设备汇总表
4.集中论证审核通过的仪器设备清单
5.论证流程图
实验室与设备处
2022年9月19日